严禁人员乘坐带式机,不准用带式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,输送机的电机及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.5%时,必须停止工作,切断电源,撤出人员处理。
版权所有:吉林市新型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吉ICP备2021005230号-1 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 电话:0432—62733999
邮编:132011 E-mail: wk5188@126.com 技术支持:易讯科技
吉公网安备22020402000462号